检察官调解矛盾纠纷现场。
中国湘乡网9月4日讯(湘乡融媒记者:吴笛 陈树理 周忱(实习))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就在不久前,湘乡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把一起刑事案件背后一堆剪不断理还乱的“家务事”给妥善解决了。
谭女士和林女士是一对妯娌,但这对妯娌差点“老死不相往来”。2022年夏天,谭女士和林女士因琐事发生争执,正在气头上的谭女士从家里抄起一把镰刀准备砍断林女士家的自来水管泄愤。林女士在阻拦时被镰刀割伤,其伤情构成轻伤二级。此事从家庭纠纷变成了刑事案件。
该案被移送至湘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但效果不佳。经过全面审查案件,检察官发现,谭某在实施危害行为时处于精神分裂症发作状态,为限定责任能力人,且本案是由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轻伤害“小案”。如果仅仅简单将案件一诉了之,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可能会因此更加恶化,既不利于解决社会矛盾,也不利于亲戚关系的和睦。“案件到我们这边以后,牵头组织公安、司法和村上一起进行了调解。”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李志新说。
检察官走访调研。
经过多次走访,林女士终于打开了心扉,她表示只要谭女士真诚悔过,赔礼道歉,这件事便也作罢。了解到当事人的态度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对症下药”开展工作。“我们把村上有威望的亲朋都叫过来做工作,和她们讲亲情、论法理,阐明利害关系,一点点化解矛盾。”李志新说。
经检察官多次沟通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此案也圆满结案。
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历年来受理的故意伤害案件中,80%是熟人之间因琐事发生肢体冲突引发的案件。因此在办理此类案件时,检察官本着“小案不简办”“小案要精办”的工作理念,以化解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维护社会稳定为最终目的,以“求极致”的精神办理好每一起案件。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延伸检查监督触角,以化解矛盾问题为导向,将履职办案与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有机结合,既让受害人得到慰藉,更体现公平正义和法律权威。”李志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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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谭力彰
来源:湘乡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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